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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作者:人社局    文章来源:成都社保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1-17

上一期带大家了解了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但是别以为签订完合同就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

 

今天,就和大家聊聊关于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那些事儿。

 

履行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者要认真工作,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

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提供安全劳动场所。

 

加班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安排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合同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岗位、薪资、工作地点、工时制度等均属于可以变更的范围。除了强制性的规定,对于劳动合同内容,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都可以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后的工作内容与调整前属于同一类或相近的工作,则不认为是变更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因调整工作内容,造成员工工作的性质发生变化,比如由管理岗位变更为生产岗位等,则应认定为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维权渠道: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若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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