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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做到合理合法调岗调薪?

作者:社保管家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1-12


今日问题

调岗调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一种,合同当事人必须经过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任何一方擅自作出变更都无效。那么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理合法的调岗调薪呢?


由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复杂性,合同内容随经营需要和员工个人情况变化而产生变更往往在所难免,从现实情况看,调岗调薪已成为劳动争议高发地带,今天就给大家讲讲企业调岗调薪该如何操作。


调岗调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第17条、第35条规定,签订或变更合同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所以,经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岗位。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从《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可以看出: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另行安排工作”也就是调岗嘛。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参加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这也为合同约定保密调岗事项提供了法律依据。


可以调岗的四种情况

第一,协商一致;

第二,非职业病非工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第三,不能胜任工作;

第四,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有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另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被安排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在医务部门开具证明的情况下减轻劳动量或安排从事其他劳动。也就是说,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单位可以在减轻劳动量之下自主安排她从事其他劳动,也就是调岗。


《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用人单位不能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温馨提示:单位有一定的调薪自主权,但也有一定的限制,不能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特别是不得违反最低工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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